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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长株潭)创新基地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2100

力合科创(长株潭)创新基地位于湖南湘潭,是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志性项目、湘潭市人民政府及湘潭高新区重点项目,紧抓“湘潭智造谷”、“全国双创示范基地”等战略契机,通过导入核心技术、系统集成、产品方案和场景生态等智能化升级的要素资源,助力湘潭传统产业从电气化、自动化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致力于成为驱动湘潭产业升级的引擎。


中心充分发挥力合科创和湘潭高新区的叠加优势,导入以智能化升级应用研发为主的企业和研发机构,通过引领智能制造应用创新和智能技术研发制造,集聚一批国内外优秀的智能化技术系统集成企业和珠三角电子技术制造企业,引入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开发平台、孵化机构、金融投资平台与资源技术对接平台等科技服务作为支撑,将基地打造成为“湘潭智造谷”的“产业风向标、创新中枢地”。


目前,中心已建成力合星空·蜂巢大楼,建筑面积近10000平方米,包含咖啡书吧、高新科技产品展销平台、众创工位间、文创迷你街、培训会议室等配套设施,已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并被认定为湘潭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基地特点

一是努力使平台载体有新提升。加快推进力合科技创新领航基地建设,全力打造“研发+制造+服务”的全链条产业孵化体系。应用本地科教资源优势,立足构建创业条件生态化、资源配置便捷化、服务保障贴心化的平台载体,积极推进力合星空众创空间建设。


二是努力使科技金融有新成效。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及天使投资基金,以智能控制系统、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环保装置、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先进矿山装备等领域为重点,为地方特色产业及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努力使孵化服务有新提高。全面对接力合集团科服模式,在公共技术、知识产权代理及交易、项目策划、企业培训、市场推广等方面,探索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模式。强化创业辅导和天使投资,健全“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互助机制,形成“创投对接-商业加速-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服务生态系统。               

              

四是努力使资源引进有新突破。充分发挥清华资源和力合科创品牌优势,立足本地辐射长株潭地区,瞄准国际前沿,聚合国内外杰出科学家、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端研究团队。重点引进国、省级科技计划及科技产业化项目,国际创新合作中心、企业联合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加速创新资源集聚。


力合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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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人士3日透露,国税总局正在研究评估相关政策,给创投企业更大税收优惠。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角度出发,正在考虑要把标准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符合一定条件但不一定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未上市中小企业,就可给予税收优惠。        在 7月29日召开的“2011首届创业投资行业峰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之鑫指出,目前的税收政策对创投行业扶持力度不够,一些扶持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到位,一些按政策应享受的优惠也没有得到落实。因此,需要加快完善相关扶植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政策及实施,为创投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目前我国对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是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一些国内知名创投企业合伙人表示:“只有当创投基金所投企业符合‘中小’和‘高新’两项标准时,才能以该被投企业投资额来申报应纳税所得抵扣额。但投资时,很多企业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所以有一个甄别的问题。”更有一些创投企业人士直言,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在创业初期很难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因此要同时满足“中小”和“高新”标准的企业并不多,创投企业很难获得真正的税收优惠。         有税务专家表示,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要同时满足六项条件,涉及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家认定高新技术范围、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等多项要求。相当多的中小企业难以满足这些要求。      上述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得比较严格,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上已有很多的优惠政策,比如可执行15%的税率,当前主要反映比较多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所以国税总局正在考虑只要符合国家鼓励发展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就可给予投资此类企业的创投企业税收优惠。      分析人士认为,税收认定标准的放宽,对创投企业或形成利好,但相关政策出台的时间、力度尚难判定,利好程度较难把握。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符合上述优惠政策所界定的“创业投资企业”并不多,已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仅鲁信创投子公司山东高新投等少数几家企业;此外,钱江水利、大众公用等持有创投企业股权较多的公司也将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