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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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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缺乏耐心,其心理与散户无异,文化公司需面对定期业绩的压力,从而不得不逐渐摒弃对文化属性的追求,谋取资本的垂青;放弃了文化属性,文化企业也就失去了持续发展的能力,最终会被资本抛弃。这是文化遇到资本时的尴尬。   2012年2月28日,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现价增速超过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的奋斗目标。   2010年中国GDP总量为39.8万亿元,按年均增速7%核算,2015年的GDP总量达55.8万亿元。一般来说,“支柱性产业”增加值需占GDP比重的5%以上。按此测算,根据文化部出台的计划,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需要达到2.79万亿元以上。   如此巨大的预期增长,在资本市场看来,其意味着政府将出台各类支持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逐利而动的资本自然是全力追逐。于是,截至2011年底,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基金数量达到100余支,募集资金总量达1300亿元。   大量资金快速涌入文化市场,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无疑是利好信号。然而,文化产业的文化属性与资本的营利性天然存在矛盾。当资本大量快速涌入时,文化产业面临的是,如何实现文化精神与商业精神的融合。如果不能找到恰当方式,无论资本能否赢得金银满钵,文化产业都将可能失去其文化属性,并失去资本的青睐。   文化的良机与忧虑   一直以来,中国的文化产业都处于市场化程度偏低、管制偏多的状态,其不仅抑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未能满足社会正常的文化消费需求,而随着经济发展的推进,这部分未能满足的文化消费需求将会不断提升。因而,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文化产业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前提下,当政策的东风吹起时,文化产业自然就成为了资本的投资方向。相应的,资本的这种预期和注入也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力。   因而可以说,当下资本与文化的相遇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和创造了良机。然而,能否把握将良机转换为文化产业的良序发展,文化产业却充满了忧虑。   资本的天性是急功近利,追求的是短时间、高收益。文化的天性——用梁漱溟先生的话说是,“透出人心”(梁漱溟《中国建国之路》),其最为忌讳的恰恰是“急功近利”,好的文化项目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一个成功的文化产品固然能够为资本带来巨大的爆发式利润增长,但在取得成功之前,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更需要投资者和运营者懂得文化,懂得持续发展,愿意长期浸润在文化中,将打造文化精品的愿望优先于谋取暴利。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涌入文化领域的投资者普遍怀着淘金的情怀,高盈利是他们的首要选择。因而,很多文化公司面对的不仅是资本的快速注入,还有高回报压力。   以股权投资为例,一般来说,当风险投资对企业投入一定资金后,其会占有相应的股份。为了确保资本回报,投资者会与创业团队签署对赌协议,要求企业每年盈利需达到一定数额,如果企业不能实现定期业绩,风投所占的股份比重就会上升,直至获得企业的控股权。   在定期业绩的压力之下,文化企业不可能以厚积薄发、精雕细琢、打造文化精品来作为发展目标,只能以快速发展、做大企业、尽早上市,以便赢得更好的投资方来接盘作为企业目标。为此,很多文化企业不得不放弃其产品的文化属性,而单纯以商业性来打造产品。   结果,在文化产业领域内,一方面,最能获得资本注入的仍然是电影、出版发行、演出等商业模式已然成熟清晰的企业;另一方面,为了获得资金的注入,新成立的文化企业会纷纷按照风险投资的偏好来组建企业团队、构建企业理念。这是文化与资本相遇时最容易出现的结果,而这一结果的最终结局是,文化企业因丧失了文化属性而被市场淘汰,被资本抛弃。   资本的谨慎与茫然   2005年,国务院推出了《国务院关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决定》,2006年又先后出台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因而,单纯从政策层面看,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始于2005年,并从一开始就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支持。   然而,政策与现实从来都是两回事。面对开放的文化产业,资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劣化。以动漫产业为例,为了解决很多动漫企业轻资产,盈利难的问题,政府号召各地建设动漫产业园,给予动漫企业减免房租等优惠。但是,这些产业政策在实施中却演变成了圈地运动。至于政府为了鼓励国产动画片的播出所出台相关补贴政策,则成为了国有电视台的寻租手段。   另外,文化产业发展虽然开始于2005年,但直至目前,很多文化企业仍处于改制当中,尤其是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它们的改制才刚刚开始。对于改制的企业而言,一则,它们需要资本的投入;二则,它们缺乏吸引资本的盈利能力;三则,它们拥有资本关注的政府和社会资源。   由此,无论是面对各类政策的出台,还是面对改制企业,资本的投入都是慎之又慎。而与这种谨慎并存的则是资本对进入时机和投资范围的茫然。   文化产业的本质是为消费者提供文化消费,因而其发展的前提是了解、挖掘和拓展消费者的文化需求。但是,长期为国有资本所扶持,文化企业已然习惯了以政府为导向,如何适应市场是文化企业需要越过的壁垒。这一壁垒也影响着资本对进入时机的判断。因为这一壁垒的存在造成了资本对企业盈利能力的顾虑。   而较之对盈利能力的顾虑,资本还茫然于其可以进入的范围。资本从来缺乏耐心,投资者的心理与股市散户无异。然而,投资者也非常清楚文化企业在短期内很难催熟,因而,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缺乏长期持续投入的计划和预期,问题是,这一计划和预期取决于投资者对资金注入范围的了解。   文化领域存在文化产业和文化建设两个范围,前者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后者是以丰富社会文化为目标的公益事业。目前,文化产业政策对于这两个范围的界定非常含混,在政策扶持上,作为文化建设投资并没有得到其应当得到的优惠和扶持。从而,资本或者不愿意进入文化建设范围,或者会将文化建设由公益转为商业。这种做法意味着资本会被指责过于急功近利。对此,资本自然是不能接受。因为,是政策没有依据领域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扶持力度在先。   水与舟   对于产业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资本都是助推力。但是,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资本是水,文化产业是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理性长效的投资,可以帮助文化产业做大无形资产,形成战略优势,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升级。急功近利的投资,则会让文化产业摒弃缓慢沉淀和精雕细琢,放弃文化属性,最终失去文化企业的可持续。   毕竟,抛开繁杂的定义与琐细的讨论,文化,其实就是人的生活方式。说一个人有文化,就是说一个人有智慧而调适的生活。人类借文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提升和深化生活的境界。因此可以说,别无离开生活而另有所谓“文化”者。将这样的特质注入到产业,意味着文化产业必然具备投资周期长、市场不确定性大、回报风险高等特点。相应的,文化产业对资本的要求也必然是慢下来。以便文化产业扬帆起航而不是乘风破浪。问题是,资本能否慢下来?至少目前的答案不容乐观。   所以,虽然文化产业借着政策的东风赢得了资本的大量涌入,但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对接融合,仍是路漫漫其修远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