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次数:470

一、 项目名称

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项目桩基检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湘潭高新区C3-02-02C3-03-04地块,处于幸福路与光华路交叉口西北角位置,总用地面积共57185.4 ㎡,总建筑面积98482.55㎡,其中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10093.82m2;建筑类型为厂房,宿舍,其中10栋多层厂房(124号,6-12号),1栋单层厂房(3号),1栋多层宿舍(5号)。桩基为预制管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1500KN

三、招标范围

桩基检测,范围为本项目全部预制管桩的桩基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桩基数量为1727根,承台数量573个,详见桩基施工图纸。

四、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五、工期

1、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桩基检测方案报甲方、监理审核,经甲方、监理审核完成后5天内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2、根据桩基施工完成进度,分栋分批检测,每栋单体桩基施工完成并具备检测条件(应力释放期后)时,每栋单体桩基检测根据静载检测桩基数量(2根、3根、4根),静载分别在3天、4天、5天内完成,低应变检测在2天内完成;

3、如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处理;检测结果合格时,应随时提供临时资料以便总包安排后续施工,并于检测完成后5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分栋出具)。

六、投标报名条件

1、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检测业绩:20179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至少2个在长株潭地区已完成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业绩(桩基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提供从从20179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2个在长株潭地区已完成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业绩(桩基检测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当事人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的合同页、桩基检测报告和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法人授权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公章)。

6、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盖公章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中,原件备查。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识,否则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报名。

7、投标报名人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以及后续的中标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0 11  5 12 00之前将规定资料发送至:

1、邮箱:lining@leaguer.com.cn,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755-2692665413620965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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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的重启就像故人即将重逢,虽然还未见面,脚步声却愈发清晰。   陈怡就是侧耳倾听“脚步声”的关注者之一。作为一家保险机构的研究员,IPO重启渐近的风声,让她再次绷紧了自己的神经。“如果IPO重启落实,市场机会必然增加,大家都在为第一时间抓住机遇做准备。”陈怡告诉记者。   近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将于7月20日左右公布”的消息甚嚣尘上,让IPO重启的味道又重了一些。自去年三季度至今,IPO停发已有9个月之久,市场早已蓄势待发,加上今年6月中旬,证监会就释放过重启IPO的信号,让各个机构的紧迫感如气温一般日趋升高。   申报企业亟待重启   对IPO重启最敏感的无疑是等待IPO的申报企业。   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就是等待IPO的过会企业之一。“自去年5月过会,公司就已经准备随时迎接证监会开闸,现在正在加紧补充半年报材料。”该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而作为神州绿盟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也认为,虽然监管层对于拟上市公司的一季报没有要求,但作为已过会的企业,券商和公司已经开始准备最新的财务数据,第一时间进入半年报的审计工作,预计8月左右就可以结束,因为如果半年报花费的时间过长,就可能耽搁拿批文的时间。但由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还没有正式出台,因此还没有根据新要求进行其他调整。   而更多的过会企业则显得有些忐忑。   “我们中的很多家都是去年5月过会的,但什么时候能通过始终没有动静。虽然现在放出风声要重启IPO,但仍然要拿到证监会给的批文才能安心。”北京安控科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这种心态在已过会的83家企业中占据了主流。“但新规确定后,批文下发的时间很难确定,过会企业难免会有所担忧。”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告诉记者。   与已过会企业相比,待过会企业显得游刃有余得多。虽然没有过会企业那么接近IPO重启的大门,但这些待过会企业却在尝试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抓住IPO重启机遇。   其中,北京瑞友科技的动作最为引人注目。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3年6月20日,瑞友科技的IPO申报状态为:“落实反馈意见中”,也就是已经开始向IPO迈进。然而,6月25日其股东之一的用友软件却公告表示将所持有的北京瑞友科技18.725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和深圳市达晨创瑞三家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企业,转让价高达7537.29万元。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截至去年年底,瑞友科技资产总额仅为2158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36万元。而达晨系以7537.29万元的总价获得18.7252%的股权,其实际接盘价将达到市盈率的12倍。   “敢以如此高价接盘IPO企业股权,其实是实力创投机构在IPO重启渐近之际,掀开的逆市扩张的蓝图。”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彭晓武对记者表示。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瑞友科技已经是证监会披露的“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的一员,而证监会曾在官网明确表示,“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如果发生,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显然,这一股权转让行为会让瑞友科技未来的IPO之路更为滞涩。但明知如此国内PE第一梯队的达晨系仍然出手阔绰,IPO重启的魅力可见一斑。   投资者各有所动   事实上,不仅是达晨,国内PE都在各自准备迎接IPO重启。   PE强者们自然是蠢蠢欲动。早在2012年年底,招商局集团就整合旗下基金业务,成立招商局资本,并扬言5年内把资产管理规模做到千亿元以上。而今年3月份,加华伟业也设立上海办公室,并募集到新一轮消费品基金3亿元。似乎都在精心策划扩张版图。   达晨创投投资副总监向锋对媒体直言,随着行业洗牌加速,今年抢项目的少了,创投机构逐步回归理性;另一方面,经历了金融危机,又见证了IPO撤单潮,企业面对VC/PE机构的心态也已回归理性。此时面对IPO重启的临近,无疑是投资的良机。   而更多的中小型PE则选择伺机待发。   北京一家小型私募机构的PE经理告诉记者,早在去年年中他们公司就已经停止了募资,暂时也没有投资IPO项目的计划。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以前成功的IPO项目,单个项目平均能够带来5到8倍的回报,最好的时候能有10倍左右。但IPO停止后,PE难以功成身退,只能蛰伏起来,静待IPO重启。而如今,重启之日似乎触手可及,公司又开始了跟投资人的沟通,传递等待开闸的信心。   给PE带来信心的还有近期股市的表现。德邦证券研究员胡青告诉记者,细心观察近期的A股走势不难发现,到处都有“国家队”的身影。一轮大跌之后,包括工行等个股股价很快就会恢复。排除只图赚钱的资金在拉升的可能性外,明显就是“国家队”所为。   虽然从历次IPO暂停和重启的情况来看,IPO重启不会影响市场的长期走势,但由于此次重启后的IPO企业都是经过反复严查的公司,质量可靠,加上新规规定破发就延长锁定期,使得市场对于“新股不败”的预期更为强化,可能会极大刺激投资者的炒新热情,而这也正是PE借机发力的契机。   无形压力督促中介   虽然投资机构忙得不亦乐乎,但中介机构却未必高兴得起来。   在6月份已经发布的《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让中介机构颇为苦恼。   征求意见稿指出:“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稽查。”而这一点在证监会征求意见时,还只规定为“保荐机构IPO项目第一年业绩下降超过50%或亏损的,证监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保荐机构项目。”   少了“一年”的期限,多的是无形的压力。   “这条规定意味着,如果严格执行,一个公司上市后业绩下降超过50%或亏损,整个保荐机构的业务都要暂停。所以,投行在保荐过程中必须更加谨慎,甚至主动撤掉一些业绩不佳的公司,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提高。”刘云峰对记者分析道。   同时,证监会还明确表示,对涉及被处罚调查的中介机构,要不撤回申请,换中介机构,重新申报;要不中止申请,待回复后履行程序;限期整改的保荐机构,在调查期间暂停受理其保荐的材料,待处罚意见明确后如未暂停保荐资格,则可恢复受理其材料。这意味着平安证券、国信证券等受罚的中介机构将无缘IPO重启首批企业名单,而类似平安证券手中的木林森等项目,无疑将“躺着也中枪”。   陈怡还对记者透露,不仅IPO,其他非公开项目也会受到影响。7月初就有国信的非公开发行项目被勒令交回发行批文,甚至正在缴款的非公开项目也被叫停、收回批文。由此可见证监会的决心。   “证监会这次动真格的,对杜绝业绩造假或冲关上市下重手,确实戳到了中介机构的痛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但他也提醒道,方案中只强调了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却忽视了中介机构诚信度不足的问题,存在一定的疏漏。对于还处于反馈意见阶段的新股发行制度,尽管在审核权、发行条件、发审会制度方面存在不足,但核准制、持续盈利能力作为发行条件、发审会制度等都是证券法规定,并不能违背。目前,只能在法律原则下尽最大努力推动各环节的透明度,以弥补诚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