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青湖东路旁,共由03、06、08三个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54192.72㎡。地下室总面积约为31147.86㎡,其中:
1、03号地块地下室面积9724.29㎡、基坑周长608m、边坡高度3.35~4.6m,坡长4.1m~6.8;基坑支护形式包含:自然放坡、自然放坡+搅拌桩;
2、06号地块地下室面积13538.00㎡、基坑周长482.88m、边坡高度3.55~4.85m;基坑支护形式包含:自然放坡+搅拌桩+钢管+土钉;
3、08号地块地下室面积7885.57㎡、基坑周长533m、边坡高度3.35~3.75m,坡长2.0m~7.0m;基坑支护形式包含:自然放坡、自然放坡+搅拌桩。
具体周边环境请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自行了解。
三、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
(1)基坑监测:周边建筑物、地下水位、支护结构内力、水平位移、沉降、裂缝和倾斜等;
(2)沉降观测: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沉降、裂缝和倾斜等。
2、具体监测方案按实际设计图纸来确定。
3、采用的标准为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施工监测技术标准》(DBJ/T15-162-201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监测单位需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服务。
5、监测单位应按规范及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监测报告,报告须符合东莞住建要求。
6、配合甲方做相关验收、报审工作。
四、投标保证金及没收条款
1、投标保证金额:15000元。
2、缴纳方式:现金转账或国有银行出具的保函。
3、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
(3)投标人提交存在虚假信息或经篡改的投标文件;
(4)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
五、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六、付款条款
1、按每月出具的监测报告(通过甲方审核)中实际监测工程量,支付对应金额的80%;
2、本合同监测工作全部完成,监测成果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监测量对应金额的90%(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90%);
3、乙方办理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七、工期
1、基坑支护检测:监测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暂定工期7个月(06地块北侧基坑支护监测时间暂定工期10个月),每次完成监测后两天内提供成果报告;
2、沉降观测:从初次观测至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每次完成监测后两天内提供成果报告。
八、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至少1个在东莞市已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项目的基坑支护监测业绩(时间以监测报告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提交材料及要求
序号 | 资料 | 提交要求 |
1 | 目录 | 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
2 | 营业执照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3 | 资质文件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4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5 | 授权人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
6 | 分管投标副总的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不得与授权人为同一人)。 |
7 | 公司业绩 | 提供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至少1个在东莞市已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项目的基坑支护监测业绩(时间以监测报告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工程量、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基坑监测报告和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8 | 项目经理资格 | 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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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 2、报名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 3、PDF格式文件需根据资料名录制作书签,以便我司审核资料。 |
十、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2年10月24日11:30之前将本公告要求的第七条资料发送至:
1、邮箱:lcx@leaguer.com.cn,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刘超雄;联系电话:1382884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