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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05062082号 粤ICP备2021027412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4173号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精神,体现国企社会责任担当,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依照市国资委、深投控有关工作要求,我司制定了《力合科创国企房屋租金减免实施工作方案》,将对符合条件的租户给与租金减免帮扶,以减轻承租户的负担,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现将减免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减免对象入驻清华信息港(深圳市南山区),与上述园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孵化合作协议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二、减免期限减免期限原则上自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按 3-5月租金全免,6-8 月租金减半执行。具体如下:(一)执行合同期限超过 2022 年 8 月 31 日,按 2022 年 3-5 月份租金全免,6-8 月份租金减半执行;(二)执行合同期限未超过 2022 年 8 月 31 日或新签订合同的租户,按实际租赁期执行减免租金;(三)合同免租期与减免期限重叠的,先执行政策减免期,合同免租期予以顺延执行;(四)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可顺延享受减免政策抵扣后续租金(如:3-5 月份已缴纳租金且符合减免条件的,9—11 月份可享受减免政策抵扣免缴租金,6-8 月份租金减半执行);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但合同已到期或企业申请提前退场的,按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申请办理租金退付。三、减免名单减免名单详见附件。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五、问题反馈与咨询渠道为严格落实园区免租政策,我司已在园区进行免租政策宣传,对减免情况及时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与咨询。咨询电话:86951487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一层信息港创新服务中心租户须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无弄虚作假,无隐瞒严重失信等情形。如有虚假,我司核实后将不予租金减免;对于已获得租金减免的,须退还减免租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申请人实际减免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附件: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信息港园区企业减租的名单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